新華社香港8月4日電 香港特區(qū)政府保安局局長4日行使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(2024年第6號)第89(1)條及第89(4)條所賦予的權力,通過在特區(qū)政府憲報刊登公告,指明16名因涉嫌在香港特區(qū)境外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(fā)出拘捕令的人,并指明針對這16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。
16名被指明的有關潛逃者為男子何良懋、女子陳麗珍、男子馮崇義、女子龔小夏、男子吳文昕、男子曾偉藩、女子錢寶芬、男子夏???、男子侯中宇、男子何永友、男子姜嘉偉、男子林千淦、女子吳文君、男子黃振華、男子黃修和及女子張信燕,他們在香港境外一直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。
特區(qū)政府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已于7月25日公布懸紅通緝上述16名潛逃者以及男子袁弓夷、男子霍嘉志、男子蔡明達。這19名潛逃者在境外籌組、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“香港議會”的顛覆組織,涉嫌干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維護國家安全法》罪行。法院已應警方的申請,就上述19名在逃人士發(fā)出拘捕令。
在上述在逃人士當中,保安局局長已于2024年6月和12月先后行使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第89條所賦予的權力,刊憲指明袁弓夷、霍嘉志及蔡明達為潛逃者,并指明針對他們而施行的措施。
以下三項措施,就全部16名4日被指明的有關潛逃者而適用:“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”“禁止與不動產(chǎn)相關的某些活動”及“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(yè)或合伙相關的禁止”,“撤銷特區(qū)護照等”同樣適用于大部分有關潛逃者。此外,“暫時罷免董事職位”的措施,就個別有關潛逃者而適用。
特區(qū)政府發(fā)言人強調(diào),這些無法無天的通緝犯潛藏英國、美國、加拿大、德國、澳大利亞、泰國、中國臺灣等地,并在當?shù)乩^續(xù)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,并通過抹黑詆毀意圖煽動對中央和香港特區(qū)的憎恨,因此有需要采取本次措施強烈打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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